目前,個別專業委員會長期以來較少開展研究活動,已不能適應研究會繁榮審判理論研究的需要,不能適應司法體制改革的需要,更不能適應全面依法治國的需要。如何處理研究會與專業委員會的關系,如何加強管理和服務,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的重大問題。一是研究修改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,加強對專業委員會工作的檢查考核,設計考核事項,屆中考核打分,屆滿重新任命;引入退出機制,考核不合格,屆中屆滿都可以重新考慮人選。關于“更替”問題,可以在規則中加入一節。二是召開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專業委員會工作座談會,請各專業委員會副主任、秘書長、副秘書長參加。研究會請李少平副院長、研究會秘書長、副秘書長參加。開會前,請各專業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,內容包括專業委員會存在的問題與建議、對研究會工作的意見、建議和期待。會議地點初步定在北京,會議控制在50人以內,會期半天,請李少平院長講話。三是加強對各專業委員會的調研,積極參加專業委員會舉辦的學術活動,盡快形成關于專業委員會工作的調研評估報告。